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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厅开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免费学习课程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发表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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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为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使财会人员将新准则制度融会贯通,原计划于2021年举办线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改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网络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2021年11月24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登录免费听课。

二、课程主要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网络课程包括财政拨款业务、非同级财政拨款业务、事业收入业务、费用报销业务、职工薪酬业务、应收(应付)及预付款项(预收款项)业务、非税收入业务、固定资产业务、在建工程业务和期末业务10个模块、44个章节、总时长22小时。

三、学习方式

登录内蒙古会计网,在网站首页点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免费培训】图标进入导航页面。

(一)【免费听课并记载学分】选项:仅供“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尚未完成2021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使用。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学习,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并考试通过,系统自动记载视同完成2021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本次免费学习是2021年培训计划,不做视同完成2022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处理。

(二)【免费听课】选项:面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所有会计人员,不需要考试,不做视同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处理。

四、网络视频课程版权问题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视频课程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付费取得使用权,仅供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免费学习,不提供下载功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转载、录屏、链接。课程制作方发现违规使用本网络视频课程,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培训技术支持和咨询方式

有关本次学习的技术问题和记载学分问题,可通过学习页面客服QQ联系。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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